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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青春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在农业污染方面,献特江门全市鸡、猪的年出栏量已高居珠三角城市的前列,养殖污染占比越来越大。besta8.com
江门将对跨行政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主要污染物开展实时监控;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年至少进行以上全指标监测,警记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指标水质监测;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警记提高环境监管能力。C.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目前,共青国代江门东部三区一市流经城区的河流较多,污染负荷较大,部分河段已达到重度黑臭水平。除了改善水质,次全加快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次全到2020年,江门市域范围内还将规划建设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1个湿地公园,保护湿地生态。besta8.com环保、把团第公安、监察等部门将加强协作,建立环保与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各部门的执法优势,共同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青春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开展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三是推动已进入园区企业集中治污,献特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将继续实施,警记每年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对重点片区水污染企业进行整治。《通知》还指出,共青国代有条件的地市可视财力状况加大对本市节能配电变压器的奖励。
根据自治区工信委、次全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次全对改造后淘汰类变压器,各市工信委要公开遴选本地区定点回收单位,对淘汰类变压器拆解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此类变压器不再流入二级市场。《通知》透露,把团第自治区通过节能专项资金对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的企业予以奖励。记者5月10日从广西南宁市工信委获悉,青春2016—2017年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项目废旧配电变压器定点回收单位名单公布,青春广西南宝特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广西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符合相关条件且公示无异议,被认定为南宁市废旧配电变压器定点回收单位记者5月10日从广西南宁市工信委获悉,献特2016—2017年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项目废旧配电变压器定点回收单位名单公布,献特广西南宝特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广西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符合相关条件且公示无异议,被认定为南宁市废旧配电变压器定点回收单位。
《通知》透露,自治区通过节能专项资金对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的企业予以奖励。根据奖励标准,非晶合金类配电变压器,改造后的容量达到能效1级的奖励标准为100元/千伏安,达到能效2级的奖励标准为80元/千伏安;电工钢带类配电变压器,改造后的容量达到能效1级的奖励标准为80元/千伏安,达到能效2级的奖励标准为65元/千伏安。
《通知》还指出,有条件的地市可视财力状况加大对本市节能配电变压器的奖励。获得项目奖励的企业,不影响其申请和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其他资金项目(获得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资金除外)。根据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改造后淘汰类变压器,各市工信委要公开遴选本地区定点回收单位,对淘汰类变压器拆解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此类变压器不再流入二级市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国资局〕、各金融机构)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用足用活招商引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2.鼓励光伏企业开拓市场。市环保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服务,简化环评手续。鼓励光伏发电、光伏产业链相关企业间的生产协作配套(即投资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光伏产业),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原材料共同采购、企业间产能匹配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拥有优质屋顶资源但不积极建设屋顶发电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经核实后,在迎峰度夏期间先予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围绕光伏应用中屋顶、地面、水面资源、技术标准、项目备案(核准)、规划建设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光伏应用及产业布局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核准备案。
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因项目施工需临时(不超过2年)占用土地的,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供电等部门应做好项目备案、土地租赁、规划许可、环评和电力接入审批等服务。电网企业要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的计量和统计工作,建立双向电费计量信息管理系统,按月转拨补贴资金、代收并转拨业主用电费用。
在我市注册的光伏企业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在我市投资5000万元以上光伏产业项目的,或70%以上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由受益财政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根据光伏市场、技术变化情况,补贴标准按照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整。居民自发自用发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积极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系统集成企业、发电企业以及高效蓄能企业,并列入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招商,促进光伏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国资局〕、各县区)3.道路和公共场所照明工程补贴。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要设置光伏系统,光伏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余量上网部分进行全额收购。
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将名单报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扶贫开发,大力推进渔光互补、农业光伏大棚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均要同步规划建设光伏发电。(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充分利用已建工业厂房、大型场馆、公共设施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住宅小区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
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土地实际利用状况,采取区别化用地政策,具体办法由市国土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各县区)(五)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企业出口增量和境外办展补贴按照现行省、市外贸出口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国资局〕、各县区、市开发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区、市开发区)(三)创新服务,融资支持。成立淮北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物价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以我市光伏企业为主体,在市外投资的国内光伏电站或EPC总包(承包范围包括组件)项目,且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0兆瓦,项目建成后,经由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入网意见的地面电站项目,按4万元/兆瓦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100万元。同时,电力部门要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流程,明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办理时限,建立简便、快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除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等特殊原因外,不得限发限并。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二)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三)本意见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国资局〕局负责解释。
充分发挥淮北资源优势,坚持以资源换产业,以应用促技术进步、促产业链协作、促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工程,一手抓产业发展,健全光伏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提升我市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各县区、市开发区)(四)推进农村光伏建设。
对家庭光伏发电系统实行一站式并网接入服务。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一)发展思路。对当年新引进的晶硅电池、锂电池、钠硫电池等蓄能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或1亿元以上的,在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再分别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我市光伏企业当年国内销售达到200兆瓦的光伏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等生产企业,销量每增加1瓦给予光伏组件或电池片(不重复计算)0.03元、逆变器0.01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整合集中现有各类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建立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做好“光伏扶贫”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淮北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开发区、淮北供电公司)(二)推进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滩涂、荒山荒坡等闲置或难以开发的土地,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在人防工程、城市公园广场及附属建筑建设应急光伏发电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淮北供电公司、各县区、市开发区)(三)推进光伏照明建设。对新建装机容量在100KW以上、当年未纳入国家度电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支持优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指导性规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