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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北京电力将以业扩报装契约服务正式落地实施为契机,助修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加速契约服务办理,持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铁路条铁国网北京电力把各单位契约服务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TG锛歛gkf0
该国给华国免这是国网北京电力业扩工程“五新”服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之一。经过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把首4月18日,把首国网北京电力启动业扩工程“五新”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创新业扩报装接电服务新模式等增供扩销举措,全力推进业扩报装工作提质、增效。4月29日,对中北京市朝阳区广华新城小区建设方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签署《业扩报装服务契约书》,对中成为北京市首个享受契约式送电服务的客户。TG锛歛gkf0契约服务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费签正式落地实施后,费签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工程将得到更加可靠、高效的供电保障,广大客户将享受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服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责和建设周期,华帮后还国网北京电力相关单位将根据里程碑计划,华帮后还开展工程组织、中间检查、竣工报验等环节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外电源送电工作。
契约服务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助修证正式落地实施后,助修证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工程将得到更加可靠、高效的供电保障,广大客户将享受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铁路条铁这是国网北京电力业扩工程“五新”服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之一。15.制订实施细则,该国给华国免编制总体方案(6分)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总体方案、年度工作方案和自查报告按时编制、内容完善。
评分标准:把首完成年度推进目标计8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8计分;完成比例低于60%计0分。评分标准:对中严格执行耗煤项目准入等要求计9分;发现1例不符合,扣3分,累计扣完9分后,可倒扣9分。费签在建燃煤项目将产生的煤炭消费要纳入所在地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计划统筹平衡。浙江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为全面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华帮后还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责任,华帮后还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984号)和《浙江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方案》(浙发改能源〔2015〕569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日前,浙江省能源局下发《浙江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浙发改能源〔2016〕240号),明确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17年浙江省风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评分标准: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支持政策计6分;发现1项未落实的,扣3分,累加扣完6分止。
3、每年6月底前,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设区市考核验收情况和评定结果报省政府,形成全省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后向社会公告,并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本办法规定的考核验收内容未涉及相关设区市的,该项不扣分。要求:按照国家《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要求,完成年度关停任务。(二)本办法涉及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等专项工作,其考核验收可由省级部门视情依照本办法单独实施。
评分标准:根据省政府每年初下达的《全省各市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计划》,完成年度淘汰改造任务计1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10计分;完成年度任务低于70%的计0分。评分标准: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计1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10计分;完成比例低于70%计0分。要求: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锅(窑)炉淘汰改造资金补助、煤改气优惠供应等政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13. 强化政策支持(6分)目标: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支持政策。4. 压减过剩产能(5分)目标: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压减过剩产能,有效削减用煤。
9.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10分)目标:到2017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8. 安全发展核电(3分)目标:2017年底前,全省核电装机达到900万千瓦以上。
3. 淘汰落后产能(5分)目标:到2017年,累计完成淘汰落后水泥行业产能450万吨、砖瓦产能58.6亿块标砖等。要求: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浙政办发〔2014〕61号附件1)要求,完成省经信委下达的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按照《浙江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年度产能过剩行业削减产能任务。评分标准:相关市完成推进任务计3分;未完成的,计0分。(二)煤炭消费替代(35分)7.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10分)目标:有序推进全省天然气“一张网”建设,完成“县县通”到2017年建设目标。要求:按照《全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等要求,完成年度节能改造任务。
(9分)目标:严格执行耗煤项目准入要求。新建燃煤项目在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前,应满足所在地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要求。
要求:建立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推进责任。1.优秀:考核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2.合格:考核得分60分-85分(含60分)之间;3.不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
要求:设区市政府2015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并报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备案;工作方案实施年度滚动调整,每年11月底前将工作方案调整计划报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5月底前,编制形成上年度煤炭减量替代自查报告。要求:按照省能源局下达的全省能源发展年度计划和光伏、风电年度计划指标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5. 关停燃煤小机组(5分)目标:加快关停省内30万千瓦以下纯凝发电机组。评分标准:按要求建立组织、落实责任计4分,发现1项未落实的,计0分。评分标准:完成年度任务计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5计分;完成比例低于60%计0分。要求:全省禁止审批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城市禁燃区除发电和集中供热外,禁止审批燃煤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三、方法及程序(一)对设区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由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采取统一组织与分部门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完成电能替代任务计4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4计分;完成比例低于60%计0分。
(二)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对未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年度目标的市给予通报批评,并暂缓审批其新建燃煤项目。要求: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浙政办发〔2014〕61号附件1)要求,完成年度燃煤锅炉、窑炉、熔炉、煤气发生炉和茶炉淘汰改造任务。
(四)保障措施(10分)14. 建立组织机构(4分)目标: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按照浙江省能源局下达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年度计划和光伏、风电年度计划指标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评分标准:按要求编制完成实施细则、总体方案、年度工作方案和自查报告计6分,发现1项未落实的,扣2分,累加扣完6分止。二、内容及指标根据《浙江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考核验收内容、分值及指标设定如下:(一)煤炭消费减量(40分)1.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10分)目标:到2017年各设区市地方煤炭消费总量(省统调电厂电煤除外)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要求: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浙政办发〔2014〕61号附件1)要求,完成省经信委下达的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日前,浙江省能源局下发《浙江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浙发改能源〔2016〕240号),明确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17年浙江省风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
评分标准:完成年度推进目标计8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8计分;完成比例低于60%计0分。要求:2016年底前,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市热负荷在100蒸吨/时以上的工业园区95%以上实现集中供热,温州、台州、金华、衢州、丽水、舟山市实际热负荷在100蒸吨/时以上的工业园区70%以上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全省实际热负荷在100蒸吨/时以上的工业园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
评分标准:根据省经信委下达的压减过剩产能计划,完成年度任务计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5计分;完成比例低于60%计0分。(三)加强煤炭消费管理(15分)12. 严格耗煤项目准入。
评分标准:根据省政府与相关市政府签订的“县县通”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计10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10计分;完成比例低于70%计0分。(二)考核验收程序:1. 每年5月底前,各设区市编制形成上年度煤炭减量替代自查报告,并报省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每年5-6月间,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或分部门实施对各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