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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日照可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照新疆产权交易所应将《鉴证书》办理情况及《交易合同》报自治区排污权中心备案。TG锛歛gkf0
日照第四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交易申请进行审查,日照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申请表》中出具审查意见。非试点范围内的新(改、日照扩)建项目,日照以及需要新增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在当地没有足够的排污权储备指标可供分配时,可参加试点区域排污权交易申购排污权。TG锛歛gkf0(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时,日照新疆产权交易所协助交易双方,日照根据协商价格签订《交易合同》,成交单价应为该出让方当年历次出让排污权最高成交单价的算术平均价。第三十九条 交易结算办理完成后,日照交易双方持《交易合同》、日照缴款凭证到新疆产权交易所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鉴证书》(以下简称《鉴证书》)。
第四十四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的管理,日照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排污权交易原则第二十二条排污权交易试点区域、日照重点行业范围内的新(改、日照扩)建项目,以及需要新增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均需通过交易方式有偿取得排污权。天津市、日照区两级共排查企业6587家(次),立案293起,共处罚款2153万元。
通过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日照最大程度削减污染排放峰值。第一季度,日照天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55,同比下降21.9%。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日照第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得到改善,得益于“清新空气行动”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日照天津市环保、日照公安、交通等部门持续加大联合路检力度,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6.6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15台,依法查处超标车229辆、超标机械5台。
重污染天数为9天,同比持平。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338座(次),对4座未正常运行回收设施的加油站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
在监督考核方面,天津市严格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季度共对查实存在监管履职不到位的281个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考核追责。加强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污染监管。达标天数为58天,同比增加18天;达标比例为63.7%,同比上升19.3%。其中,滨海新区、西青区、静海区、蓟县等区县已对排名倒数后3位的街镇采取了通报批评或约谈的追责措施。
天津全市已安装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700余套;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道路实现机扫水洗全覆盖;全市72家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企业中,64家已完成系统安装或堆场封闭、清理工作,完成率达89%。同时,各区县进一步发挥乡镇(街)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作用,制定实施乡镇(街)空气质量考核追责办法。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煤质管控,累计抽查燃煤企业煤质及烟气达标情况221家(次),对24家(次)超标企业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在污染天气应对方面,天津市第一季度共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7次共20天,其中,橙色预警两次共6天、黄色预警5次共14天。共完成“清新空气行动”规定的工程任务67项,占全年623项总任务数的10.8%。
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今年一季度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清新空气行动”进展情况。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18215辆。
在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天津市加强燃煤污染管控,完成68台工业燃煤锅炉改燃工作。天津市各区县网格监督员全员上岗,加密巡查频次,累计查实和责令整改问题点位243处通过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最大程度削减污染排放峰值。第一季度,天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55,同比下降21.9%。天津全市已安装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700余套;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道路实现机扫水洗全覆盖;全市72家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企业中,64家已完成系统安装或堆场封闭、清理工作,完成率达89%。天津市各区县网格监督员全员上岗,加密巡查频次,累计查实和责令整改问题点位243处。
共完成“清新空气行动”规定的工程任务67项,占全年623项总任务数的10.8%。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18215辆。
天津市、区两级共排查企业6587家(次),立案293起,共处罚款2153万元。加强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污染监管。
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今年一季度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清新空气行动”进展情况。其中,滨海新区、西青区、静海区、蓟县等区县已对排名倒数后3位的街镇采取了通报批评或约谈的追责措施。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天津市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持续加大联合路检力度,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6.6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15台,依法查处超标车229辆、超标机械5台。加强煤质管控,累计抽查燃煤企业煤质及烟气达标情况221家(次),对24家(次)超标企业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338座(次),对4座未正常运行回收设施的加油站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得到改善,得益于“清新空气行动”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在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天津市加强燃煤污染管控,完成68台工业燃煤锅炉改燃工作。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各区县进一步发挥乡镇(街)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作用,制定实施乡镇(街)空气质量考核追责办法。达标天数为58天,同比增加18天;达标比例为63.7%,同比上升19.3%。
在监督考核方面,天津市严格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季度共对查实存在监管履职不到位的281个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考核追责。在污染天气应对方面,天津市第一季度共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7次共20天,其中,橙色预警两次共6天、黄色预警5次共14天。
重污染天数为9天,同比持平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实现产业园区内资源能源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状况和管理成效评估办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绩效考核和生态补偿制度。4.重点水系治理工程:实施“三河三湖”为核心的城市水系综合提升工程和辉山明渠、满堂河、细河等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市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2.气化沈阳工程:重点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大力推进“煤改气”、“油改气”,推广使用燃气汽车等。
2.北部森林化工程:在康平县、法库县和新民柳绕地区的13个乡镇等重风沙危害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全面实施森林化工程,恢复森林植被,扩大森林面积。3.生产矿生态治理工程:重点加强生产矿治理,严格监管生产矿山,防止出现新的破坏沉淀。
全面开展雾霾治理行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现高污染燃料消耗量逐年降低。完善开发空间环保准入制度,划定重污染行业和项目准入区域,分期分批制定市级以上功能园区项目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