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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农村地区存在电网陈旧锈蚀、呼吁回国后供电不稳定的问题,国网重庆电力精心谋划,做好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国网重庆电力要求增强工程管理力量,企业企重视农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企业企落实施工组织、安全风险预控和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相关政策,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打造成廉洁工程、阳光工程。TG锛歛gkf0
从今年4月至2017年年底,不愿国网重庆电力计划改造升级1239个镇村的农村电网,改善村民生活、生产用电条件。通过此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建设,日本重庆市已全面实现“户户通电”。此外,也资该公司今年还将投资4757万元,也资在120个动力不足的自然村,改造升级电网,实施精准扶贫,确保自然村电足电稳,脱贫致富奔小康,并将剩余的197个村纳入明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TG锛歛gkf0国网重庆电力高度重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助日成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助日将精准升级农村电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制定完成了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和实施方案。据悉,美国美企“十三五”期间,国网重庆电力预计整体投资100亿元,用于全市农网改造升级。
此外,呼吁回国后国网重庆电力还接管了57家小水电自供区,呼吁回国后并进行改造;实施同网同电价,彻底解决了30.3万人用电电价高的问题;解决了894个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80个贫困村以及970所高海拔地区中小学的用电问题。该公司工作人员深入走访调研,企业企统筹地方政府建设需求和企业投资能力,加快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用电问题,消除电网发展短板。不愿第九章附 则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第七条 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排污权中心”)负责自治区排污权管理平台建设,日本自治区本级排污权储备指标的管理,日本各地州市排污权储备指标的核定,本级受理申请的排污权交易资格审查,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的认定,并通过参加排污权交易调控排污权市场。(三)采取其他方式交易时,也资交易双方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合同单价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第四十条 《交易合同》及《鉴证书》(或履约证明),助日以及有关法律、助日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是试点范围内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评文件的必要材料。第十五条初始排污权即为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美国美企核定权限、美国美企核定技术规范、公示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时,交易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细则》,排污权交易试点区域、重点行业范围内的新(改、扩)建项目,以及需要新增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均需通过交易方式有偿取得排污权。
(三)地州市排污权交易储备机构负责审查其他排污权交易申请,并将审查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申请表》报自治区排污权中心登记。第十七条排污权有效期满后,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权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新核定的排污权缴纳排污权使用费。第三十条 负责审查交易资格的机构,应自收到交易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如特殊情况尚未进行工商登记的排污单位可暂不提交材料1,仅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排污权受让方应是准备报请或正在报请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需要获取排污权的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以及需要新增排污权的排污单位。第四章 排污权交易主体第十八条排污权交易主体为排污权出让方、受让方。自治区排污权中心和地州市县各级排污权交易储备机构可作为出让方或受让方参加交易。因合同约定采取其他付款方式而未全额结算价款的,可由出让方出具已按合同约定履约的证明(以下简称“履约证明”)。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现有排污单位是指2016年1月1日前已通过环评审批或已投入生产的排污单位,以及排污权有效期满后重新核定排污权的排污单位。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 自治区排污权中心、新疆产权交易所每年1月底前,应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地州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就当地排污权市场提出针对性的管理要求。第二十三条排污权交易原则上在同一地州市内进行,排污单位可申购自治区或当地的排污权储备指标,以及当地其它排污单位的富余排污权。
是指转让排污权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第三十八条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缴款手续,出让方应为受让方办理法定缴款凭证。(二)排污单位申请购买排污权,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申请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评估意见;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等规定需提交的资料。地州市排污权交易储备机构负责本级排污权储备指标管理和交易资格审查,并对本地排污权市场进行调控。第三十六条 在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停交易,按规定程序报审后再次进行:(一)转让标的权属存在争议的;(二)第三方对转让标的权属提出争议,且提供证明材料的;(三)经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转让方认为须暂停交易的;(四)因其它不可抗因素对此次排污权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二十五条 已取得排污权的单位,经营资产通过股权转让、重组等方式发生改变时,对应的排污权无需交易自动随经营资产转移,如造成排污许可证记载事项变化,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自治区排污权中心对有关情况进行复核,仍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第五条 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确认。
第二十一条 排污权交易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第三章 初始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第十四条 初始排污权是指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有总量控制要求的现有排污单位,其已建成或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取得的排污权。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试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点初期暂缓征收排污权使用费。
第三十七条 成交签约:(一)采取电子竞价或挂牌方式交易时,新疆产权交易所协助交易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成交确认单》确认的交易结果,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合同单价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一)自治区排污权中心审查以下情况的排污权交易申请:1.由环境保护部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申购排污权申请;2.自治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在无新(改、扩)建项目情况下需新增排污权的申购排污权申请;3.自治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出让排污权申请;4.地州市排污权交易储备机构参加排污权交易的申请。排污许可证许可的年度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即为排污权,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即为排污权有效期。二级市场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
第六章 交易申请与资格审查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排污权中心和地州市排污权交易储备机构分级受理排污权交易申请,并对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申请交易排污权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第二章 排污权储备管理第十一条 建立排污权分级储备制度。
根据《细则》规定,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适用于乌鲁木齐市及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流域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含新建项目)。第三十四条 排污权交易活动由新疆产权交易所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一)排污单位申请出售排污权,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申请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3.排污许可证正本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副本许可排放量、排污权交易登记页原件;4.富余排污权核定凭证原件;5.现有排污单位需提交排污权使用费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等规定需提交的资料。第四十六条 新疆产权交易所如虚报成交价格,严重扰乱交易市场,服务管理不到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依法终止委托,并向社会公告。
对于明显违背交易原则的申请,不予登记并反馈审查机构。第六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的核定,监督排污权交易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交易合同的履行。二级市场的排污权出让方为排污单位。自治区排污权储备指标根据全区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地州市排污权储备指标由自治区排污权中心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核定;地州市可将本级排污权储备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各县市区。
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适用于乌鲁木齐市及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流域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含新建项目)。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排污权的回收包括以下方式:(一)通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等生活源污染治理项目,较上年实际减少的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经自治区排污权中心核定,回收作为当地排污权储备指标;(二)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等措施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经自治区排污权中心核定,除认定为富余排污权的部分归排污单位所有外,其余部分回收作为当地排污权储备指标;(三)无偿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当破产、关停、被取缔、迁出本行政区域时,经自治区排污权中心核定,其排污权回收作为当地排污权储备指标;(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回收方式。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或过剩产能,以及实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改升级、环保整改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形成的富余排污权,经自治区排污权中心核定,可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出让。
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试点区域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增加本地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新疆产权交易所根据自治区排污权中心移交的交易信息登记,发布排污权出让或申购信息,指导、协助申请单位开展排污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