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现TG锛歛gkf0
公安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交通(省发改委负责)(五)组织开展重大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报告核查工作。TG锛歛gkf0
新建、异地改造一批新型矿山,推动矿业生产基地化,建设一批矿业经济综合区和矿业工业园区。强化森林经营,处罚大幅增加森林蓄积量。开展多样化、山东实现多层次试点示范,探索具有湖南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TG锛歛gkf0公安--全面实现低碳发展的减碳目标。(省发改委负责)七、交通低碳工作保障(一)推动成立碳交易工作协调小组。
(省发改委负责,异地省质监局配合)四、减碳重大工程(一)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加快编制2012和201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处罚上报国家发改委。山东实现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公安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加强监督检查,交通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8月底前,异地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处罚2.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高速公路施工、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2016年,我市市区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两县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
到2016年底,全市公共服务系统新能源车年度购置占比要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露天装卸应采用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配合单位:市广播电视台、鹤壁日报社、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同步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响应标准不得低于市级标准,同时,应依据不同减排量,科学确定细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和工地停工范围,列出清单报上级备案,为依法依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1.大力推广实施清洁能源。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2)加快开发风能发电和光伏发电。贯彻落实河南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政策,加快市直党政机关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火电、建材、化工、农药等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摸清企业底数并建立台账,及时组织开展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治理暂行办法》,增加机械化清扫设备,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道路扬尘,完成我市境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1015号)要求,依据河南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进行分解,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市环保局负责对“散、小、乱、差”企业、高污染禁燃区监管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现全市2016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省定任务目标。配合省环保厅做好机动车区域数据平台搭建,实现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联网报送,系统评估机动车减排效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4.控制烟花爆竹燃放。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加快城市供热管网配套建设。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使用。
(四)强化执法监管与监督。(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加强市政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对不能如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不到排放限值要求的机组一律实行停产。
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鹤壁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适时进行调整,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各县区政府(管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鹤壁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治理实 施 方 案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开展“五气共管”行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对城市周边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
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且持续恶化的县区,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技术集成和产业化示范,重点发展脱硝催化剂制备与再生、高效除尘、资源化脱硫技术装备,耐高温、耐腐蚀纤维及滤料,选择性催化还原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及其装备,以及汽车尾气净化技术装备,培育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装备龙头企业。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精准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5.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设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