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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环能源总经理潘秀健介绍,史上目前张家口地区光照资源、土地资源都不错,但电力的就地消纳及外送还是存在问题。积极争取把示范区列为国家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最低主要针对输配电价改革、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及售电公司的组建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先行先试,力争国家在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储存、应用、光热等方面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TG锛歛gkf0
2016年张家口市全面启动了可再生能源五个一百示范工程的建设工作,当前电网公司积极配合全面支持张家口市政府五个一百示范工程的落地工作。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建设胜利—锡盟—张北—赣州1000千伏特高压工程,史上可再生能源的调配预计将达到九千万千瓦。在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的同时,最低其他地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低张家口也无法避免,出现了电网通道建设滞后,储能、光热价格不明确,大数据、风电供暖等应用端电价和补贴政策不完善等问题。TG锛歛gkf0同时,当前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作为《规划》的核心内容,提出了“345”的主要任务。同时也将建设河北康保、史上张北、史上丰宁±500千伏送端柔性直流送出工程,可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资源450万千瓦,满足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能源开发增量一千三百万千瓦的运输通道容量的需求。
下一步,最低张家口的工作推进重点如下:最低一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高输送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外送能力,根据示范区整体规划要求,拟规划实施“张家口±500千伏柔性直流输变电工程”和“张家口解放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二是积极创新,当前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由省经信委负责并网审查的部分发电企业委托设区市经信部门现场核查:史上一是总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火力发电项目(不含热电联产项目);二是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企业自备电厂;三是总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下的风力发电、史上光伏发电项目;四是总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垃圾发电项目)。
二、最低审查材料并网申请企业需要提交发电项目核准或备案的审批文件和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水电发电项目还需提供流域综合规划审批文件。(三)发电企业在取得经信部门同意项目并网运行的意见后,当前方可开展机组启动验收工作。五、史上其它事项(一)技改、扩建项目涉及机组容量变更的发电机组,应重新办理经信部门同意机组并网运行的意见。四、最低现场核查审查部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并网申请材料后,最低应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确认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条件后,方可出具审查意见。
(二)电网经营企业在未取得经信部门同意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意见前,不得与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实行,原省经贸委闽经贸能源〔2012〕886号文停止执行。
现场核查由审查部门负责,现场核查意见应在并网审查文件中明确。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实行,原省经贸委闽经贸能源〔2012〕886号文停止执行。(三)发电企业在取得经信部门同意项目并网运行的意见后,方可开展机组启动验收工作。
三、审查内容审查部门对企业提供的并网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是水电站的建设是否符合经审批的流域综合规划要求;二是项目是否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核准或审批;三是机组接入电网方案是否已经电网公司审查明确。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闽经信能源〔2016〕217号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07〕22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1〕146号)等规定,为保证发电机组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改进我省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查程序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发电企业向项目所属设区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市经信部门审查;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及其他发电项目(含火电、核电、风电、气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发电企业向项目所属设区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经信部门初审后报省经信委审查。由省经信委负责并网审查的部分发电企业委托设区市经信部门现场核查:一是总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火力发电项目(不含热电联产项目);二是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企业自备电厂;三是总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下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四是总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垃圾发电项目)。
五、其它事项(一)技改、扩建项目涉及机组容量变更的发电机组,应重新办理经信部门同意机组并网运行的意见。设区市经信部门在上报省经信委的初审报告中应明确现场核查意见。
现场核查由审查部门负责,现场核查意见应在并网审查文件中明确。二、审查材料并网申请企业需要提交发电项目核准或备案的审批文件和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水电发电项目还需提供流域综合规划审批文件。
(二)电网经营企业在未取得经信部门同意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意见前,不得与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四、现场核查审查部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并网申请材料后,应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确认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条件后,方可出具审查意见目前,并网发电的是第一期36千瓦,年发电量预估为4.5万度,预计年收入4万元到5万元。 4月28日,南漳县巡检镇南峪沟村光伏扶贫项目正式并网发电。按照国家关于光伏发电相关政策,今后,南峪沟村46户贫困户年均可增收0.25万元左右。此光伏项目的并网发电,是襄阳市财政局精准扶贫工作队在南峪沟村的扶贫成果。
今年7月之前将完成二期项目扩容建设,预计7月底并网发电。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安装284块光伏板,发电容量为72千瓦,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
到时,年发电量将达8万度—9万度,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10万元目前,并网发电的是第一期36千瓦,年发电量预估为4.5万度,预计年收入4万元到5万元。
按照国家关于光伏发电相关政策,今后,南峪沟村46户贫困户年均可增收0.25万元左右。今年7月之前将完成二期项目扩容建设,预计7月底并网发电。
到时,年发电量将达8万度—9万度,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10万元。此光伏项目的并网发电,是襄阳市财政局精准扶贫工作队在南峪沟村的扶贫成果。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安装284块光伏板,发电容量为72千瓦,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 4月28日,南漳县巡检镇南峪沟村光伏扶贫项目正式并网发电
(二)因地制宜发展地面电站。磐安县在执行上级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还出台了以下优惠政策外:一是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最高不超过9000元。
开展公共建筑采用建造-运营-移交(BOT)、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PPP)等模式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试点。按规划引领,计划先行的原则,在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限制下,充分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地、设施农业等空间资源,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且不影响生产功能的前提下推广太阳能、农业、旅游业、科普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新模式,建设农光互补、地面集中光伏电站等光伏电站项目。
(四)财政局:负责筹集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根据供电公司上报的发电数及时划拨补贴资金。(五)积极争创省级清洁能源示范县。
利用村级办公楼、大礼堂等集体建筑屋顶,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对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县财政给予每户投资额1/2的补助,补贴最高不超过13500元,其余部分投资可享受全额贴息扶贫贷款;对自有房屋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原“4600元”以下对象,由县扶贫办牵头落实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收益统筹分配给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三)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各乡镇、区块平台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鼓励光伏发电应用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承包(PMC)、屋顶租赁、企业+农户等模式合作开发利用太阳能。
对其它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全县面上扶持政策的同时,可优先获得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贴息60%)。三、重点任务(一)大力推进居民光伏应用和光伏扶贫工程。
(六)供电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包括并网申请受理、资料完整性审核、并网验收调试申请等;负责电网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审批;介入项目前期,配合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核定;确保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按时拨付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对省级部门结对帮扶的扶贫重点村利用集体用房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县两级财政给予投资额1/2的补助,补贴最高不超过27万元,并可给予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贴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