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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已建成居民小区停车位统一改造,民医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民医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通过在居民小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将用户居住地作为分散式专用充电桩建设的重点,保体给予积极鼓励和推动。besta8.com
鼓励充电服务、系成型异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取费用。日前,熟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兰州、再难白银、再难定西、天水、酒泉、嘉峪关等省内重点城市间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衔接,逐步推进国、省道沿线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力争2020年初步形成连接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要。besta8.com《意见》提出,年全积极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原则上,民医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意见》提出,保体在实施过程中,保体将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原则,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在重点城市、重要领域率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系成型异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系成型异结合单位公务用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快慢充相结合的专用停车位和充电桩,原则上按不低于单位内部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熟定完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督导问责制。
在高耗能行业、再难重点用能产品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编制电机、再难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方案,鼓励推广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高效锅炉等能效2级及以上终端用能产品,在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贯彻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年全探索试行排污权交易,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民医修订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警制度。修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探索采用节能效益分享、保体节能量保证、能源费用托管等多种方式对公共机构实施节能减排改造。
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县政府诚信评价体系,对政策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加强霾形成机制研究,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制定发布全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强重点用能产品能耗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技术规程(地方标准)。
(一)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三、组织实施(一)明确责任分工。2016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7%,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6.1万吨、13.2万吨、111万吨和122.5万吨,较2015年分别削减2%、2%、3%和3%以上;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力争控制在108.71万吨和119.93万吨以内,同比削减5%。持续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重点治理城市规划区内黑臭河,完成河道治理800公里左右。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在生产建设领域开展“节约型企业”活动,在党政机关中开展“节约型机关”活动,在社区和家庭中开展“节约型家庭”活动,在大中小学中开展“节约型校园”活动。完成冶金行业烧结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和耐火材料、陶瓷等工业窑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制定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工业余热暖民工程,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各类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2016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省有关部门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将本部门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节能减排办。
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完成一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诊断和审计。推行节能环保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水耗、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加强节能减排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设和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济源国家低碳城市和郑州高新区、洛阳高新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落实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政策,简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债券审核程序,稳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规模每月公布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市(县)建设,重点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过腹还田、腐熟还田、机械化还田和资源化利用,力争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加强重点用能产品能耗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技术规程(地方标准)。
落实国家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减免税优惠政策。加快我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做好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前期工作,完成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耗能企业碳排放历史数据核查工作。
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放单位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重点缓解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污染因子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实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行动计划。(一)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有序推进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鼓励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开展污染物集中治理和运营服务,落实价格、税收、融资等优惠政策,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治理者收益的治污新机制。加快焦作、洛阳等国家“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016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77.5%。
完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督导问责制。制定发布全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行动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将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排放企业,并报省节能减排办备案,严格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落实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政策,简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债券审核程序,稳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规模。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重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循环化示范试点建设,实施一批产业链接、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将秸秆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实施范围。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废弃物集约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城镇各类垃圾再生利用;坚持以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严控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总量,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以创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机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目标考核,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服务,激发全社会节能减排活力,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我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良好开局。(二)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加强霾形成机制研究,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修订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警制度。
研究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提出中长期煤炭减量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全省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达到115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2015年明显增多,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