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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滨江临湖区域,具体武汉已逐步形成高端服务业聚集商务区;宜居水环境,正为武汉吸引投资、拉动经济增添十足后劲。”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说,表现大江穿城、表现龟蛇相望,云水相依、湖山相映,独特的城市格局,是武汉个性魅力之所在。TG锛歛gkf0
治理“水污染”夯实城市发展的牢固根基一年多前,轻浮受汉江水质氨氮超标影响,武汉市三家自来水厂停产。依托“水生态”构筑城市发展的独特格局“以水定需,具体量水而行,具体因水制宜”,湖北武汉全力推进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已把依托水生态,发展大都市,列为大武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一家企业偷排印染废水,表现被开出145万元的“史上单笔最高环保罚单”。TG锛歛gkf0“十二五”期间,轻浮武汉旅游接待游客数量从0.89亿人次增加至2.1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从700多亿元增加到近2200亿元。全市260平方公里面积,具体30多万人口以及数百家企业用水受影响,持续近24小时才恢复正常。
水资源丰富的武汉也会出现“水危机”?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表现人口激增,表现武汉水生态中出现的河湖萎缩、水质恶化、城市内涝等一系列问题,一度动摇着这座“水城”赖以生存的根基。水道天成的航运功能,轻浮使地处长江和汉水交汇点上的武汉,形成了其他城市无可比拟的“九省通衢”优势。分解下达2016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具体依法淘汰到位并向社会公告。
表现(3)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轻浮4.完善县级大气监测网络建设。具体(七)强化政策科技支持引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表现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改造,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减少市民取暖燃煤量。
依法关停长期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水泥粉磨站。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鼓励新建建筑执行高水平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计划,2016年起,全市新建项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商品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转变建造方式,推广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施工能力,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建造。
进一步修订完善《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京津冀实行统一预警、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响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2)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力度。(3)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2.强力实施工业污染源整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三、主要任务(一)燃煤烟气治理。1.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关停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以及省政府要求关停的、不符合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其他企业,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和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任务目标。建立城市周边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渣土车抛洒等道路扬尘问题。
6.继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要求,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所有企业以及使用燃煤锅炉的其他工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把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6.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五)油烟、农业及其他废气治理。对认真研发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获得国家、省级重要科技成果的,或推广应用《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第一批)》中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获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者,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发改委、事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交通运输局。
1.强化农业大气污染防治。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
2.做好环保新标准贯彻实施。1.加大建筑、道路扬尘监管治理力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
切实做好《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等有关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关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机组)、热电联产机组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全面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检验,对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继续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积极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公安厅开展安检标志和环保标志两标合一探索工作。各县区要逐年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黄标车淘汰、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3)治理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
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明确禁燃禁放的时段和区域。开展非煤矿山、石料加工企业扬尘专项整治,治理露天开采、石料加工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
积极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推进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要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单台出力65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单台出力65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锅炉不得投入使用。冬季采暖期积极开展水泥等涉气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尽可能减少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4.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积极推动散煤减量替代和清洁化替代,大力减少冬季燃煤散烧污染。(2)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市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环保、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监督并配合县区做好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工作。
2016年1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继续开展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面完成辖区内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暂扣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