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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两年市发改委、环保局。半后7.配合编制《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TG锛歛gkf0
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国乐国项制定渣土运营管理办法,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散问题。研究制定农业施肥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暂停重启中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配合单位:两年市财政局、事管局、商务局。TG锛歛gkf0责任单位:半后市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各县区要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5〕1548号)要求,国乐国项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国乐国项进一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为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打好基础。
暂停重启中4.开展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两年市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区政府(管委)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半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半后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所有企业以及使用燃煤锅炉的其他工业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河南省2016年计划出台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国乐国项制定我市的相关政策,国乐国项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措施,以经济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高速公路施工、暂停重启中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实施营运客货车辆、两年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半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及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对未完成蓝天工程年度任务的单位和县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县区政府(管委)实施“一票否决”,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努力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削减污染峰值。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加装视频监控、监管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完善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在科学预测研判的基础上,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做好环保新标准贯彻实施。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现全市2016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秸秆综合利用率完成省定任务目标。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8月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明确禁燃禁放的时段和区域。贯彻落实河南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政策,加快市直党政机关充电设施建设。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分解下达2016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依法淘汰到位并向社会公告。关停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以及省政府要求关停的、不符合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其他企业,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和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任务目标。2016年,我市市区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两县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1)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预警信息发布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在主要媒体上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冬季采暖期积极开展水泥等涉气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尽可能减少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1.强化农业大气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6.继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鹤壁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治理实 施 方 案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开展“五气共管”行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县区政府(管委)和相关部门要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3日前,将蓝天工程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对城市周边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
10月底前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4.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精准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参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积极性。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技术集成和产业化示范,重点发展脱硝催化剂制备与再生、高效除尘、资源化脱硫技术装备,耐高温、耐腐蚀纤维及滤料,选择性催化还原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及其装备,以及汽车尾气净化技术装备,培育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装备龙头企业。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且持续恶化的县区,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继续执行焚烧秸秆扣减地方财力规定,落实地方政府禁烧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4)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2)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