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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国要革(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七)两型农业工程。完善低碳技术遴选、中大变评定及推广机制,中大变以发布目录、召开推广会等方式向社会推广一批重点低碳技术及装备,完善政府采购两型产品制度,激发低碳技术创新活力。TG锛歛gkf0
加强湿地保护,全球增强湿地储碳能力。根据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经济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提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名单。到2020年,迎巨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5%。TG锛歛gkf0身为世界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厂国要革(四)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二、中大变基本原则(一)低碳发展与转型发展相结合。全球(省发改委负责)(二)开展省级低碳试点。冬季采暖期积极开展水泥等涉气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经济尽可能减少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迎巨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责任单位:身为世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工厂国要革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中大变1.强化农业大气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6.继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鹤壁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治理实 施 方 案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开展“五气共管”行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县区政府(管委)和相关部门要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3日前,将蓝天工程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城市周边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
10月底前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4.控制烟花爆竹燃放。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精准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参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积极性。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技术集成和产业化示范,重点发展脱硝催化剂制备与再生、高效除尘、资源化脱硫技术装备,耐高温、耐腐蚀纤维及滤料,选择性催化还原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及其装备,以及汽车尾气净化技术装备,培育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装备龙头企业。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且持续恶化的县区,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继续执行焚烧秸秆扣减地方财力规定,落实地方政府禁烧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4)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2)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力度。
2.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市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暂扣经营许可证。
(1)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进一步修订完善《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京津冀实行统一预警、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响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5.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设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配合单位:市广播电视台、鹤壁日报社、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10月底前各市区建成区和各县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所有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扩大燃煤锅炉拆改范围。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以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汽车尾气、城市及道路扬尘、油烟及其他废气等“五气共管”为核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共治,努力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满意度。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市质监局、工商局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燃煤质量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
6月15日前完成所有水泥粉磨站粉尘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全面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检验,对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继续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积极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公安厅开展安检标志和环保标志两标合一探索工作。
按照《鹤壁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适时进行调整,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各县区政府(管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商务局。到2016年底,争取风电装机规模接近1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5万千瓦以上。
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从2016年11月1日起,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含农用车和摩托车)一律不得在我市销售。
(3)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火电、建材、化工、农药等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摸清企业底数并建立台账,及时组织开展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