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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量增速略超用电量增速根据新疆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底前一季度新疆全区联网发电机组累计发电量达到537.4亿千瓦时,底前同比增长13.1%;全区全社会用电量稳步增长,累计达40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9%,发电量和用电量均增长较快。电网调峰替代交易将开市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了解到,特蕾脱欧条款截至去年年底,特蕾脱欧条款新疆并网新能源发电装机达2220万千瓦,同比增长96.63%,名列全国第一。TG锛歛gkf0
底前此举有望进一步拓展疆内新能源消纳空间。新疆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信息显示,特蕾脱欧条款自治区正积极推进能源综合改革。据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估计,底前今年参与调峰替代交易的新能源企业发电利用小时数可平均提升310小时,底前并获得新能源补贴约20亿元。TG锛歛gkf0为此,特蕾脱欧条款去年新疆电网在全国首次开展了调峰替代交易试点,特蕾脱欧条款先后成功组织了两批交易,共有119家风电、光伏企业,5家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自愿参与,交易电量总计10.24亿千瓦时。但是,底前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双双下滑,弃风、弃光现象突出。
一季度,特蕾脱欧条款全疆第一产业用电量15.6亿千瓦时,特蕾脱欧条款同比增长0.39%,占比3.83%;第二产业用电量34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7%,占比85.16%;第三产业用电量2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3%,占比6.58%;城乡居民用电量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占比4.44%。数据显示,底前1~3月份,底前新疆发电和用电总量均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全区发电总量537.4亿千瓦时,用电总量407.9亿千瓦时,累计实现“疆电外送”电量92亿千瓦时。“河水今年改善比较明显,特蕾脱欧条款我们希望会越来越好。
底前主要考核的基本水质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奖励资金排名第二的大亚湾区,特蕾脱欧条款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样可圈可点。大亚湾区还编制了8个河涌整治项目的综合治理方案,底前实行“一河一策”,挂图作战整治河涌。“近20多年来,特蕾脱欧条款由于人口增长、工业废水处理不当等因素,导致平陵河河水自净能力变差,大片河床裸露,鱼虾大面积减少。
在龙门县平陵镇的平陵桥上可以看到,经过综合整治,平陵河水较为干净,河道两岸种植的花叶芦竹、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形成了一条园林带。“各河涌主要对比上一年的指标,努力改善水质,才能获得奖励。
“这笔钱我们主要用于河涌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这是《惠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后,首次作出奖励和处罚。据雷战雄介绍,惠州市财政将每年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200万元,专项用于补偿水环境质量达标或改善的县(区),并列入年度预算;扣缴县(区)的资金一并转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生态补偿,滚动使用。50条河涌又是怎么确定的呢?《办法》提到,列入名单的河涌主要包括:惠州市集水面积较广、径流量较大的河涌,流经城镇、居民稠密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河涌,汇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河涌,跨行政区域(县级以上)的河涌等,遍布惠州7个县(区)。
龙门县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不仅使其获得全市最高的生态补偿金奖励,而且也获得了龙门河下游增城的肯定,增城已两次拨出共计500万元嘉奖龙门为保护流域水质做出的努力。不懈努力换来水质改善在此次惠州公布的水环境考核结果中,龙门县5条河流断面参与考核,总分排名全市第一,奖励401万元。惠州市、龙门县环境监测数据显示,龙门县龙门河(增城)省控交界水质长期稳定达到Ⅱ类,全县境内未出现黑臭水体。奖励龙门县401万元,奖励大亚湾区155万元,奖励博罗县69万元,奖励惠东县37万元;扣缴惠阳区300万元,扣缴惠城区103万元,扣缴仲恺区21万元。
广东省惠州市日前发布2015年度水环境考核结果,对各县(区)的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核算,并根据水质变化进行奖励和扣款。各考核河涌水质目标按照《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或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未明确水质功能目标的河涌,按照实际使用功能并不低于Ⅴ类水的原则确定。
据统计,目前大亚湾区完成了“一镇一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配套管网206.9公里,整治河道近30公里。谁污染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惠州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雷战雄指出,《办法》根据“谁污染、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质达标管理相结合、市财政纵向补偿和县(区)财政横向支付相结合、达标改善补偿和超标恶化扣缴相结合“三个相结合”机制,对惠州域内50条河涌水质实施管理。
水质改善有补偿,恶化要扣钱惠州市环保局局长黄水祥表示,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促进惠州水质不断变好三、相关建议一是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以浙江省为例,由于省内无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地,而包括园地、垦造地、养殖水面等看似可供农光互补项目选择的土地均属于农用地。将光伏板下原先荒废的低丘缓坡贫瘠土地进行改良覆土,种植经济农作物和树苗,不仅土地增肥,经济农作物增产,还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建成项目需通过地方能源、国土、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如光伏项目按建设用地管理,不仅地方用地指标无法落实,而且土地征用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高昂的税费远高于土地租赁费用,项目根本无法实施。
地方政府通过项目建设可直接推动有效投资2.4亿元,每年获得电站税收600万元左右。对于此类项目租赁使用的土地无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一、建设成效以衢州市的江山同景30兆瓦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为例,项目建成后综合效益明显。近两年,浙江积极探索农光互补型光伏发电模式,将农业、林业发展与光伏发电有机结合,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地方政府和百姓一致认可。
电站共租赁土地780亩,租赁费每亩800元/年,租地的270户农户平均每年收益2300元。同时,电站稳定雇佣70个当地农民进行农作物种植,每个农民年收入29200元。
以上两个文件的颁布,在政策上制约了农光互补型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按照现有税收政策,使用土地如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生产,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用于其他用途,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地面光伏电站均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模式,具有多重经济社会效益。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2015年11月,国家林业部印发《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三是减免项目土地相关税收。
二、存在问题2015年9月,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产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为确保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切实达到互补的实效,建议国家考虑光照、种植的具体需求,制定相应的产业技术标准。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土地农业投入和产出均远高于传统农业。建议在不突破基本农田、不占用或少占用优质耕地的原则下,支持我省通过采用土地租赁的方式在一般农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园地、坑塘水面、低丘缓坡改造地等建设农光、渔光互补项目。
截至2016年3月底,浙江省已建成并网地面光伏电站20个,总规模67.2万千瓦,其中包括东部省份单体规模最大的正泰江山200兆瓦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在建14个,总规模64.7万千瓦;预计2016年底全省可建成地面光伏电站200万千瓦以上。二是制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项目建设方面,对光伏组件安装高度、间距等进行规范。此外,省内的林地性质也均列入林业部规定光伏电站禁止使用的范围。
在不突破生态公益林红线,满足当地水土保持的原则下,允许在宜林地、郁闭度低于0.1的疏林地建设林光互补项目。建议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农业产出达到相关要求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按电站年发电量3000万千瓦时计算,每年可节约标煤9000吨,二氧化碳2.67万吨,二氧化硫330吨,既优化能源结构,又美化周边环境,形成新的景观。光伏企业除电站发电收益外,还通过农业产出、科普教育等获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资金投入方面,根据项目所在地周边农业用地亩均投入和产出的平均值,再乘以一定倍数,作为农光互补项目农业投入的硬性要求光伏企业除电站发电收益外,还通过农业产出、科普教育等获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