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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上进此次立法还强化土壤污染的防范和修复责任。这项制度在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的同时,网两也提升了监管标准。besta8.com
此次立法创设了不少新制度,男女持比如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签订污染防治协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等。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棍闯排污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大年环境保护履职情况将作为对政府和领导人督察和考核的重要内容。besta8.com张全说,家上进此次立法落实最严格法律责任,家上进参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大幅提高罚款上限至一百万元,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扩大至所有环境保护领域。如果未承担修复责任的,网两按照规定,要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说,男女持这一制度可以使企业主动参与排污指标确定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拟定,通过协商确定最适合的规制目标。棍闯《条例(修订草案)》创制了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签订污染防治协议的制度《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大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大年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丽吉林”,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家上进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家上进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74.29%、53.85%,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高于94.1%,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土壤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网两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危险桥建设。落实以县(市、男女持区)为单位的辖区责任,形成以县(市、区)为板块的流域、区域治理,提升水环境标准的新格局。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棍闯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空间结构,引导产业布局,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推动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开展白山市、通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推动通化东昌区、集安市升级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力争将镇赉、柳河、桦甸、蛟河等县(市)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以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年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全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强化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的监管,提升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成林地清收面积55万公顷、森林抚育70万公顷。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快推进吉林市、洮南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等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城市建设,重点抓好吉林高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污水管网,推广中水回用、雨污分流、降解型湿地、乡镇村一体污水处置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五)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吉林省松花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开展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水平、推进生态降解型湿地建设等为重点的清洁水体行动,推进以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雨污分流管网、河道生态修复等为重点任务的“十百千万工程”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要建立协调机制,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提出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要率先开展先行先试,逐步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渠道。
加快“禁塑令”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扩大立法范围和“禁塑”内容,制定“禁塑”目录。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在全社会广泛深入进行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化知识、生态伦理道德、环境法律法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全面推动市县规划改革创新,合理划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规模和比例结构,探索开展“多规合一”,为一张蓝图绘到底奠定基础。(八)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按照“六通、六改、六建、三化”标准要求,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评估地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
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从源头控制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在农业领域,开展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监管,编制《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2016-2025年)》,重点推进秸秆肥料、造纸、酒精及生物天然气等26个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舟桥”机制,推动实施产学研技术开发,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
深化低碳试点示范,重点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商业和低碳产品等低碳试点建设,到2020年建成10个低碳示范城市、30个低碳产业园区、50个低碳社区。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显著增强,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普遍推行。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整治,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要尊重自然、尊重客观规律,在经济发展中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城乡建设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向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方向发展。
加强城市软硬覆盖建设,到2017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裸露地面。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围绕法律服务、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保大数据、环境审计、环境管理咨询等方面,全面推进环保领域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进程。
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通过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保护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推进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标准化、专业化。
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探索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提出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强化产业发展指导和约束。在服务业领域,重点推进旅游业、通信服务业、零售批发业、餐饮住宿业、物流业绿色循环发展。
目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总体不高,虽然起步较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经济长期粗放型高速增长,使我省资源、环境约束日趋紧张,生态系统功能退化严重,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已成为我省必然选择。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核查体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企业配额分配制度。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验收、监理、运行管理标准体系,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3%以上。全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资源产出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全省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城市空间控制在合理规模,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市、县等区域板块为重点,从建设美丽街道社区、美丽乡村抓起,加快人居生态、田园生态、采业生态、产业园生态、连廊生态建设,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
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特色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成果转化载体、平台建设,推进成熟适用技术的转化和示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能源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