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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扶贫办、节有天省发改委负责。脱贫攻坚——600亿元意见明确,中元把资金投向脱贫攻坚。besta8.com
节有天山区综合开发——240亿元把资金投向山区综合开发。2016年—2018年,中元预计总投资 240亿元,重点投向产业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和山区道路、水利、通讯、电力、新能源、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环境美、节有天产业美、节有天精神美、生态美“四美”要求,突出重点片区和重点村,以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五改”为重点,组织实施12个专项行动。besta8.com近日,中元省委、中元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引导扩大农业农村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以 “五位一体”为重点,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投资三年倍增行动,紧紧围绕让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的总体要求,引导更多资源流向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省旅游委、节有天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农工办)负责。
按照精准扶贫、中元精准脱贫的要求,中元紧紧围绕“八大专项行动”,着力形成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统筹推进的大扶贫格局,确保每年完成100万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任务。节有天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各省辖市、中元省直管县(市)要将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中元区)和重点耗能企业、排放企业,并报省节能减排办备案,严格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节有天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公布一批绿色低碳示范机关和示范学校。加大对秸秆还田、中元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将秸秆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实施范围。豫政办〔2016〕58号河南省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一、节有天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重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循环化示范试点建设,实施一批产业链接、中元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工作安排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2016年全省服务业比重提高到40%以上。全省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达到115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2015年明显增多,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改进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实现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与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同步。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放单位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对新车注册登记和跨辖区转移登记机动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除外)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新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争取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0万吨/日。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基本控制在2015年水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煤炭消费总量下降,郑州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削减100万吨。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重点缓解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污染因子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二)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快义马市受铬污染物及污染土壤修复和灵宝市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等项目建设。
有序推进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五)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研究制定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等。实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行动计划。在主要媒体上及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依托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建设一批产业链完整、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新型建材“区中园”,建设3~5个绿色新型建材产业示范基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废弃物集约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城镇各类垃圾再生利用;坚持以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严控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总量,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以创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机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目标考核,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服务,激发全社会节能减排活力,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我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良好开局。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6〕43号),在洛阳市、濮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永城市、兰考县等地开展静脉产业园试点,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和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电子等“城市矿产”开发利用。
2016年省级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6%。改进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方式,保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机组能发尽发,加大对清洁环保机组的倾斜力度。
2016年全省推广高效电机30万千瓦、配电变压器500万千伏安。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
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市(县)建设,重点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过腹还田、腐熟还田、机械化还田和资源化利用,力争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地方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地方,按照省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有关规定执行。
修订《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开展石油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省辖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行动计划。
二、主要任务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2016年新增风电和光伏发电并网90万千瓦,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推进低碳示范试点建设。
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重点抓好营运黄标车治理、道路扬尘治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公交都市”等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项目。完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督导问责制。
在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产品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编制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方案,鼓励推广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高效锅炉等能效2级及以上终端用能产品,在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贯彻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探索试行排污权交易,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
修订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警制度。修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探索采用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能源费用托管等多种方式对公共机构实施节能减排改造。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县政府诚信评价体系,对政策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加强霾形成机制研究,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制定发布全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强重点用能产品能耗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技术规程(地方标准)。
(一)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三、组织实施(一)明确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