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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查第城工省、查第城工县财政给予每户投资额1/2的补助,补贴最高不超过13500元,其余部分投资可享受全额贴息扶贫贷款;对自有房屋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原“4600元”以下对象,由县扶贫办牵头落实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收益统筹分配给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坚持“政府引导、格创企业负责、格创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挖掘当地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自然条件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积极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吸引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光伏开发企业,投资建设以太阳能利用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积极创建省级清洁能源示范县。TG锛歛gkf0
磐安县在执行上级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还出台了以下优惠政策外:黄金华检一是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黄金华检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最高不超过9000元。查第城工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力负荷不纳入有序用电计划。鼓励光伏发电应用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格创项目管理承包(PMC)、格创屋顶租赁、企业+农户等模式合作开发利用太阳能。TG锛歛gkf0六、黄金华检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四)财政局:查第城工负责筹集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根据供电公司上报的发电数及时划拨补贴资金。
七、格创其他(一)2015年以前建成并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同等享受0.2元/度(连补3年)的补贴政策。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和省级部门结对帮扶的扶贫重点村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需经县扶贫办简易立项,黄金华检不再享受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和0.2元/度(连补3年)的补贴政策。查第城工(5)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
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格创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对未完成蓝天工程年度任务的单位和县区,黄金华检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黄金华检对县区政府(管委)实施“一票否决”,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并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整改。二、查第城工工作目标2016年,查第城工全市各县区(包括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0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190天,重污染天气有所减少,全市各县区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格创(1)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
(1)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1)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区政府(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在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统筹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原则上10月底前,完成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台,共计6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加装视频监控、监管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依据煤炭减量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提出煤炭替代供应、节能审查、煤炭质量管理等具体措施,不断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确保实现减量目标。10月底前各市区建成区和各县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所有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扩大燃煤锅炉拆改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预警信息发布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全面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销售和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32%的散煤和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25%的褐煤。(2)强化水泥粉磨站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在主要媒体上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质监局、工商局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燃煤质量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部分县区和区域燃煤、工业、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情况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8月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2.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高速公路施工、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2016年,我市市区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两县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到2016年底,全市公共服务系统新能源车年度购置占比要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露天装卸应采用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3)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配合单位:市广播电视台、鹤壁日报社、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
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同步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响应标准不得低于市级标准,同时,应依据不同减排量,科学确定细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和工地停工范围,列出清单报上级备案,为依法依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提供依据。1.大力推广实施清洁能源。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2)加快开发风能发电和光伏发电。
贯彻落实河南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政策,加快市直党政机关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火电、建材、化工、农药等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摸清企业底数并建立台账,及时组织开展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治理暂行办法》,增加机械化清扫设备,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道路扬尘,完成我市境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1015号)要求,依据河南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进行分解,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